申请强制实行找不到人如何解决法院让先结案了
申请强制实行找不到人,法院一般不会让先结案的,并不会因此暂停或结束实行程序。
1.对于不动产的强制实行,被实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房子、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派人参加,实行员会记录实行状况,并由在场人签名或盖章。
2.对于行为的强制实行,法院有权强制实行或委托有关单位、个人完成,成本由被实行人承担。
3.《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在强制实行时,被实行人或其成年家属、法定代表人等应到场,拒不到场不影响实行。
4.《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也规定了对于未按实行公告履行的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强制实行手段。
2、强制实行找不到人怎么样处置
在强制实行过程中,若找不到被实行人,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继续实行,并不会因此舍弃实行。
1.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查找被实行人的财产或线索,如查看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法院也会通过公告等方法,需要被实行人履行义务。
2.若在实行过程中发现被实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实行等行为,法院有权采取愈加严厉的手段,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等,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即便找不到被实行人,法院也会依法进行强制实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人找不到时强制实行的步骤
找法网提醒你,当被实行人下落不明时,强制实行的步骤并不会因此中断。
1.法院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或自行调查被实行人的财产情况,若找到被实行人的财产,法院会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实行手段。
2.若在实行过程中未能找到被实行人的财产或线索,法院会采取公告等方法需要被实行人履行义务,并继续查找被实行人的下落,法院也会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实行人的财产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3.在实行过程中,若被实行人出现或被发现,法院会立即采取手段对其财产进行实行。若被实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有权采取愈加严厉的手段,如追究刑事责任等。
因此,即便被实行人下落不明,法院也会依法进行强制实行,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