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借条上部分金额是本金还是利息?法院怎么样认定

www.snlbw.com 2025-07-29 债权债务

袁某和李某是亲戚关系,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期间,袁某多次找李某借款,后经袁某多次催要,李某向袁某出具借条。借条载明:今借到袁某15万元,期限为2022年为止,文末注明借款人李某的签字及日期。后李某拒不偿还借款,袁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方法官立刻向双方当事人知道状况,伴随对案件的深入调查,承办人发现原来在李某借款的这期间,陆陆续续向袁某出具了七八个借条,但都没根据约定偿还,所以最后一次于2022年6月22日重新约定还款时间,出具一份借条。目前李某对15万借条中的8万元认同,另外7万元觉得是利息,袁某称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再加上陆陆续续向其支付借款,只有8万元的借款有转账凭证,还有7万元的转账凭证已经找不到了,再无其他证据材料,原被告双方对7万元是借款还是利息产生争议,案件暂时陷入僵局。

袁某回想起这7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方法向李某出货的借款,于是向银行调取7年前的银行买卖明细,没想到顺利查到了这7万元的银行买卖明细。袁某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后,经法院释法析理,李某和袁某表示想调解,李某向袁某每月还款1万元直至付清,本案以调解方法结案。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可见,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出借人实质出货贷款时合同才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仅仅有借条的话,不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还要结合支付凭证等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Tags: 债权债务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