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手段中未裁决指什么
强制手段中未裁决,指的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手段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时,在复议期间尚未作出最后裁定的状况。
这一状况表明,虽然行政强制手段已经推行,但对其合法性或合理性仍存在争议,且该争议正处于复议程序的处置之中,尚未有明确的裁决结果。
2、强制手段未裁决是不是继续实行
法律快车提醒,依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强制手段有异议并在复议期间的,未作出裁定时,强制手段原则上不停止实行。
1.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不然即便当事人对强制手段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该强制手段仍将继续实行。
2.特殊情形包含但不限于:
被告觉得需要停止实行的;
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实行,且人民法院觉得停止实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且能防止导致很难弥补的损失的;
与人民法院觉得实行该行政行为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等。
3、对未裁决裁定的复议步骤
对未裁决的强制手段裁定进行复议的步骤如下:
1.当事人需要在收到强制手段裁定后,准时提出复议申请。复议申请应明确表述对裁定的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复议机关将对复议申请进行审察。审察过程中,复议机关将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异议理由、证据材料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等原因,作出是不是停止实行强制手段的复议决定。
3.复议机关将作出复议决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复议决定书将明确载明复议结果,包含是不是停止实行强制手段与相应的原因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