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想要离婚但男方不认可应该怎么样应付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认可的,那样是没办法协议离婚的,只能由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假如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假如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2.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起诉离婚要哪些资料
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他们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假如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携带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一同债务证据。
3、诉讼离婚需要要调解吗
法律快车提醒你,离婚案件需要经过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参考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了解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同时法律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就赋予审理离婚案件的调解以强制性。